新疆关于对2010年自治区基层公安机关定向招录拟录取培养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各位考生:
2010年自治区基层公安机关定向招录拟录取培养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考简章》规定,经过报名与确认、笔试(入学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第一批拟录取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时间2010年9月27日-10月3日,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考生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如对拟录用人员在报考条件、体检、考察等其他方面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纪检、监察部门或自治区公务员局反映或举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自治区将按规定办理入学报到等有关手续。以上人员正在政审中,“政审不合格,将取消入学资格”。
本次未公示人员名单,将在第二批进行公示。
附件:2010年基层公安机关定向招录拟录取培养人员名单(下载)
监督电话:
自治区监察厅:0991-2392772 邮编:830002
自治区人社厅纪检监察室:0991-3689635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处:0991-3689769
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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