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南沙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后勤服务中心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项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2名。
二、岗位名称:财务工作人员。
三、招聘范围:南沙区机关事业单位现从事雇员、文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熟悉会计管理基本知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及相关上岗证;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熟练运用计算机技能;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0年9月30日);
5、有司法从业经验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
五、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在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发邮件至nanshajcy@126.com。
(二)报名时间:2010年10月9日(星期六)9:00至10月12日(星期二)下午16:00。
六、考试办法及相关说明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是公共理论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行政能力、公共和法律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试题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命题和阅卷。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届时将在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公布(http://www.nsrs.gov.cn)。
(二)资格审查
资 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核人员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详细简历,1寸免冠近照3张以及现工作单位出示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应证件及材料。
(三)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公布(http://www.nsrs.gov.cn)。
(四)有关说明
1、应聘者在报名时请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在面试前资格验证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
3、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由原工作单位提供意见或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2010年9月19日
联 系 人:何正华 杨 奕
联系电话:39911188、39911112
附件: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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