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进入体检是否差额及如何差额组织实施由各市(州)及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省监狱管理局确定”。经研究本次我州公安系统招录体检实行等额体检。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2010年政治院校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公安专业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的通知》“全省公安专业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为:本科层次(含二学位和专升本)57.035分、专科层次47.84分”的规定。根据我州公安专业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折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附后。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26日在西昌进行。
二、体检费用: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己缴纳。
三、体检标准
体检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5.0以上。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0年9月26日早上7:30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凉山州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一楼大厅(航天大道三段12号)集中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背面写上姓名)。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
6、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考生复检申请书面交凉山州公安局政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总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7、参加体检的考生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凉山州公安机关招警考察登记表》(见附表)打印,并在体检当天交州公安局政治部,电子文档发送到lszgaj@163.com
体检工作由州委政法委、州人事局、州公安局、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附:1、《2010年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人员名单》
2、凉山州公安机关招警考察登记表
中共凉山州委政法委员会 凉 山 州 人 事 局
凉 山 州 公 安 局 凉 山 州 教 育 局
二0一0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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