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江油市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确认工作的补充公告
根据我市公开考调人民警察工作前阶段报名的情况,为严格考调的条件和程序,保证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凡已报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考调证明”对报名资格予以确认。现就公开考调人民警察资格确认工作有关问题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确认时间:
9月14日9:00—9月17日17:00
二、报名资格确认方法:
请已报名的人员(2009年11月报名时单位领导已经签署同意考调意见的人员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考调证明”传真至0816—3256981(江油市公安局),并于通知领取《准考证》前一天,将证明材料的原件交至江油市公安局政治处(原锦苑宾馆507室)。其中《证明》材料需包含: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报考职位、所在公安局领导签署同意考调的意见并加盖公安局公章,具体格式不限。
凡不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或不按照规定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咨询电话: 0816—3223995(江油市人事局)
0816—3263858(江油市公安局)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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