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宁波市海曙区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检结果的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检已于9月8日进行,现将体检结果公布如下:
体检结果详见附件。
受检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在9月13日前向体检组织单位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全市集中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联系电话:87192516,传真:87296452。
附件:2010年宁波市海曙区公安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学员体检结果 宁波市海曙区人事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201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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