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0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现将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0年9月14、15日全天、16日上午,为期两天半。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湖北省林业局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的地点)。
二、参加面试考生
见附件。
三、面试工作安排
9月14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为:
报考孝感市森林公安局023、024职位的考生;报考洪湖湿地森林公安局030职位的考生;报考咸安区森林公安分局035职位的考生;报考神农架林区森林公安局047职位的考生。
9月14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为:
报考恩施州森林公安局041职位的考生;报考建始县森林公安局042、043、044职位的考生;报考巴东县森林公安局045职位的考生。
9月15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为:
报考枝江市森林公安局014职位的考生;报考秭归县森林公安局018职位的考生;报考长阳县森林公安局019职位的考生;报考十堰市森林公安局006职位的考生。
9月15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为:
报考郧西县森林公安局007、008职位的考生。
9月16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为:
报考房县森林公安局010、011职位的考生。
四、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登记表》到湖北省林业局培训中心集合(具体安排详见现场公告和指示牌)。
2、考生参加面试集合时间为每天上午7:10,下午13:10。面试开始前10分钟(上午8:20,下午13:5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分两步进行,先抽签决定面试职位的先后顺序,再抽签决定各职位考生面试的先后顺序。
4、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自己、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提供个人资料与本人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6、调剂职位的考生,参加面试时间安排以调整后的职位为准。
省森林公安局咨询电话:027-51796005。
附件: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人员名单
湖北省森林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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