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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宜宾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3:16

 为做好2010年我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根据《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本次考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入闱资格复审的具体情况见附件《2010年宜宾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入闱情况表》。

  二、请入闱资格复审的考生务于2010年8月31日、9月1日的8点30分至18点,到宜宾市公安局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省上发布的《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所要求的手续。其中2008年和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考“招考对象”为“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和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职位的,还须出具未就业证明。考生报考“招考对象”为“五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人员)职位的,还须出具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县级主管部门关于其服务期限、服务起止时间、是否期满、是否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不齐未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责任自负。

  四、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权。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分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于2010年9月2日中午12点截止。请与入闱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于9月2日上午自行到宜宾市公安局政治部候补,过期不再递补。

  宜宾市公安局政治部咨询电话:0831-2228032、2228031。

  附件:2010年宜宾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资格复审入闱情况表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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