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安阳市关于招录公安辅助岗位专业人员的补充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招录公安辅助岗位专业人员有关工作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部分招聘岗位、人数调整如下:
A岗位:文秘专业,减少6人,招录10人。
C岗位:会计专业,减少3人,招录6人。
F岗位:建筑专业,增加1人,招录2人。
D岗位:新闻传播专业,增加1人,招录3人。
增加G岗位:法医专业(代码07),5人,法医专业、医学专业、其他专业但从事过DNA检验工作半年以上、或具有部级以上DNA专业培训证书的人员,国家普招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
增加H岗位:防爆专业(代码08),2人,爆炸物品、爆破等相关专业,国家普招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已经报名人员符合新增加专业条件需要更改为新增专业的,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7日前到原报名地点收表处办理更改手续。
二、对具有特殊专长的专业技术人才,身体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公安辅助岗位招录的专业人员录用后食宿自理,用人单位不负责解决。
四、将考试面试调整为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各个岗位的专业要求,分别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具体办法测试前另行通知。
五、为方便新增招录专业人员报名,报名时间延长至8月7日。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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