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招聘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管理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公安厅门户网站运行维护管理人员3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应聘条件
1、男女不限,年龄21至27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
2、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计算机、新闻传媒、网站设计等专业特长。
4、要求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好的文字采编能力和网页制作等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的标准》执行。
三、招聘性质与人员待遇
此次为合同制用工招聘。聘用后,与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培训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由个人委托省、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日常管理及福利待遇按照《浙江省公安厅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此次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后择优录取。
五、其它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17时。请应聘者将自我推荐及相关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等材料寄浙江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民生路66号,邮政编码:310009)。
联系人:何来静、吕利安;联系电话:0571-87286418、87286020。
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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