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商城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文职雇员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经商城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商城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文职雇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的文职雇员人数为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岗位分为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三大类,具体岗位设置如下: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管理2人;财务管理2人;法律2人;档案资料管理员14人(其中限女性5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志愿从事公安机关文职雇员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管理职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若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也可报考该职位;报考财务管理职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财会专业毕业生;报考法律职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档案资料管理员职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文秘、中文、档案管理以及公安专业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进行)。
7、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法守纪,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参加邪教组织的;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26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要求:
2、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考务费共计220元;
4、报名时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认真填报《商城县公开招聘公安文职雇员报名表》,不允许委托他人填报,报名表一经填报,不得更改。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的过程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五个环节,具体程序如下:
(1)、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每科均为100分,共计300分,折合总成绩时权重为1:1:1,笔试总成绩按照100分折合。
(3)笔试加分项目。报考计算机和信息网络管理职位的考生,通过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的加0.5分,通过二级考试的加1分,通过三级考试的加1.5分,通过四级考试的加2分;报考财务管理职位的考生,获得会计师资格证的加2分;报考法律职位的考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加2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加3分;符合报名条件的女性加2分。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2010年5月中旬,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出总成绩,并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招聘公安文职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河南省招录人民警察考察标准统一组织考察。
(1)、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对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参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数等额确定录用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情况均将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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