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考试公告
贵州省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充实基层警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我省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简称四大类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及人民警察学员。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特制定《贵州省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贵州省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招考办法 1 2 3 4 5 6 7 8 9
(一)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招考职位分A、B、C三类。A类为综合管理类职位,B类为执法执勤类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外语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0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1、招考对象
①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③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⑤本省生源、贵州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生源地所在市(州、地)辖区内职位。
①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③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
2、报考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③报考年龄要求:
B、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部队服役后返校学习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以及报考我省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安机关的人员(重点县名单见附件7),放宽到28周岁(1982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④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及以上;C类职位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可放宽到4.6以上(或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均4.9以上,400度以内),男性身高可放宽到165CM。(具体职位有要求的以职位表上要求为准)除身高和视力等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4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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