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招考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市人事局批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考录用事业 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事业编制人员共 15名。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考范围和对象 1.2010 年宁波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 员、现役军人以及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被辞退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201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公务员、事 业编制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专业(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考岗位 名额及相关专业资历要求en.Examw.CoM
1.代书记员岗位6名,要求具备国民教育法学(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司法速录技能, 并从事法院速录相关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 2.速录员岗位4名,要求具备国民教育法学(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速录技能。
4.其他审判辅助岗位4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 摄影(摄像)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档案管理专业本科以上以上学历人员1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人员2名。
四、招考程序
时间:2010年4月27日0时--4 月28日17时。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专 业)报名,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0年4月29日0时--4月30日17时。
(三)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可在宁波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 内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代书记员(速录员)岗位的人员须缴纳160元笔试(速录测试)考务费;其他人员缴纳80元笔试考务费。缴费统一实行网 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时间:2010年5月9日
(五)笔试准考证下载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0年 5月15日。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作文,满分为 100分。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3的比例(不足3倍 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 不合格或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应在该职位(专业)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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