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2010年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枣庄市人事局 枣庄市公安局 枣庄市林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人发[2000]58号),以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关于2010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33号)、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字[2010]21号),2010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 一、考录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3月27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根据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鲁人调[2000]14号),省编办、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鲁编办[2007]67号),原则上可按照招考计划80%的比例,设置公安专业职位。中华考试论坛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详见枣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的招考简章)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目测和资格初审合格的,在网上交纳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山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于2010年4月6日到鲁南人才市场一楼(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办理减免手续,免收有关考务费用。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三科。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
4月24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基础知识
4月25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二)面试
森林公安机关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本市公务员招考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三)体能素质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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