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010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人发[2000]58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0]8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2010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33号)精神,计划为全市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160名,其中市级公安机关50名,县级公安机关110名,具体招考计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报考市级公安机关的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七)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考试用书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7日-31日。
报名网址:www.wfrsks.com(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
1、报考人员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0年3月28日-4月1日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0年4月20日-2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报考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和目测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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