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07年高速交警报考计算机与电子通信类专业加试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工作方案》和《河南省200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面试工作方案》的规定,报考计算机与电子通信类职位需要在面试环节进行专业知识加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专业知识加试采取笔试形式,评分使用计算机阅卷。
四、专业知识加试的地点设在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郑州市金水区文劳路6号)。
六、联系电话:0371—65882095。
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公安厅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