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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告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3:20

  为保证我省公安机关新录用民警的基本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严把公安机关进人关,经研究决定,2008年,我省公安机关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737名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0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在黔服务满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4.定向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定向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报考。

  5.报考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公安机关的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外,其余的仅限于户籍或生源属本市(州、地)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

  ①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报名时须满18周岁)、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部队服役后返校学习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报考全省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安机关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报考本人现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正式职工(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和C类职位具备所报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C类职位(见职位表),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可放宽到4.6以上(或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均4.9以上,400度以内),男性身高可放宽到165CM。

  除身高和视力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5、公安类专业职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和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

  ⑵其他公安警察院校贵州生源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

  ⑶公安机关的正式职工(限报学历条件为大专层次的公安类专业职位)。

  6、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下人员报考省级公安机关的,必须具备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28日至3月2日

  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为方便考生报考,设省直和各市(州、地)报名点,市(州、地)报名点负责本区域招考职位的报名工作。各地具体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招考简章职位表。省直报名点地点为: 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贵阳市中华北路云岩广场对面)。

  3、报名要求:具体报名要求请详见招考简章。

(二)资格审查

  招考单位严格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复审,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招考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三)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公民的子女;

  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机关工作的选调生;

  3、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合格的在黔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4、报考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民族自治县公安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现场进行加分确认,详情见招考简章。

三、笔试

  全省在省直和各市(州、地)设考区。市(州、地)考点设在市(州、地)政府所在地城市。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招考工作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

  招考职位分B、C两类。B类为执法执勤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法医、生物、化学、通信工程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具体分类、科目和分值如下:

  B类(执法执勤类):《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分)、《申论》(100分)、《公安基础知识》(100分);

  C 类(专业技术类):《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分)、《专业知识》(200分)。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考试简章规定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时间:2008年5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30—12:00 《公安基础知识》

  14:00—16:30 《专业知识》、《申论》

  笔试成绩在2008年6月公布。

  各地具体报名地点、招考单位咨询电话、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体能测试、考核政审等未尽事宜请详见《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或查询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或贵州信息港(www.gz163.cn)、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myjob.edu.cn)。

  招考咨询电话:0851-5904036 省公安厅

  招考监督电话:0851-5892143 省委组织部

  6822450 省人事厅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公安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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