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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