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大纲

来源:[db:来源] 2015-08-21 19:00

适用于录用及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人员)

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制定本大纲。

【说明】
经考试录用或者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的人员。
二、训练目标 人民警察初任训练旨在训练和培养人民警察基本素质和从警能力。通过教育和训练,使参训人员树立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全面了解并重点掌握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学会并掌握基本警务技能与战术要领,养成良好的作风和组织纪律观念,达到初任人民警察资格标准,初步具备从事警察职业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三、训练方式和时间
经考试录用以及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人员实行集中食宿,封闭训练。训练时间22周,110个训练曰。每天训练7学时,总计770学时,其中,理论业务课350学时,队列、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训练350学时(均含复习和考核)。开学、结业、个人总结鉴定及有关活动70学时。曰常体能训练时间不在正式训练的学时之内。
四、训练方法 初任训练强调基础性、实战性、针对性,突出重点,根据学员特点和基层警务工作要求,妥善处理知识系统性与公安实战需要的关系,突出养成教育和警察职业能力的训练。在训练中,应实行精讲多练、练讲结合,启发式与互动研讨,现场情景模拟训练,案例评析与论辩式,反复练习、及时讲评等训练方法。
五、训练考核


1 2 3 4 5 6 7 8 9 10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拼团课程更多+
热门排行
  • 长理培训微信公众号
    每日推送精彩考试资讯
    长按二维码识别
    微信搜索“ 长理培训
  • 加入QQ群一起来考国网!
    QQ群号:223940140
    点击进入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