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操作规程
前 言
本标准从实现保安服务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保安服务水平,维护经营者和客户单位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结合北京市保安服务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了保安服务操作应达到的具体要求。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保安管理处。
范立刚卢瑞玲何 智元 杰 王东岭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保 安 服 务 操 作 规 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安服务操作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2 定义
本标准规定的保安服务及服务种类采用下列定义。
2.1保安服务
2.2 巡逻服务
2.3 门卫服务
2.4 守护服务
2.5 押运服务
2.6技术防范服务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5-18批准 2001-09-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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