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所)安全防范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db:来源] 2015-08-21 19:02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2004年9月20日修订)

第一章总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邮政局(所)是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所属的各办理邮政业务的支局、邮政所和办理邮政储蓄业务的网点。包括财务室、邮资票品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及票款运输车辆。
邮政局(所)安全防范实行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原则,管理的重点是:邮政资金、各类有价证券、邮票票品安全;邮政车辆、生产设备、贵重物品等的安全。
第四条邮局的安全防范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邮政部门的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保卫部门是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所属各二级单位保卫部门是所在二级单位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各级保卫部门在责任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本实施细则,贯彻上级邮政安全保卫部门对局(所)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和部署,并负有指导、检查和监督下一级保卫部门工作的责任。
第六条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邮政局(所)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要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中,把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和职工岗位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切实把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实处。
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经费及维护、保养费用应予以保证。

1 2 3 4 5 6 7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