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公安部关于清理整顿保安服务行业的决定

来源:[db:来源] 2015-08-21 19:02

公发[1997]9号

保安服务是新型的社会治安防范形式,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辅助措施。近几年来,我国保安服务行业有了很大发展。各种保安服务组织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当前保安服务组织在队伍管理、经营业务、人员培训、保安服装标志等方面的混乱状况较为普遍,有些地方不断发生保安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案件。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保安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保安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损公安机关的形象。党中央、国务院对此十分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示公安机关对保安队伍进行认真整顿,并切实加强对保安服务行业的管理,以充分发挥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为此,公安部决定对全国保安服务行业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1991]19号文件)中关于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保安服务组织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的精神,全面落实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彻底清理非法保安服务组织,查处保安服务行业中的违法违纪活动,规范保安服务行业行为,从思想、组织、管理上切实把保安服务行业整顿好。
二、清理整顿的原则
保安服务组织统一由大中城市的区和经济发达的县(市)公安局(分局)组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各地(市)公安处(局)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保安服务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保安服务组织正确的发展方向,区、县(市)公安局(分局)负责具体领导和管理。
(二)政企分开的原则
(三)从严整顿的原则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1、对保安队伍疏于管理,发生保安人员非法搜身、非法拘禁、滥用警具械具、侮辱他人等违法犯罪案件,或保安人员年净流失率(人员年总流动比率-合同期满人员年解除合同比率)高于10%、违法率高于3‰、严重违纪率高于5‰的;
3、经营非保安服务项目或接受挂靠单位、经济实体,实行个人承包的;
(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取缔或撤销:
2、当地不具备保安服务市场基本条件,导致经营亏损、社会效益差的;
4、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三)规范单位自建保安组织
公安机关要对现有单位自建保安组织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对不符合上述条件以及工作不力致使单位内部案件、事故频发的,要责成单位法定代表人落实整改;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保安人员必须依法查处;对任意指使保安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负责人,要依法严肃处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要根据《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及上述要求,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单位自建保安组织的管理。
要坚决将保安服务公司人员的服装、标志从颜色、式样上与军警或其他职能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明显区别开来。单位自建保安组织保安人员的服装、标志也要与保安服务公司的服装、标志明显区别开来。对擅自制作、销售、使用警察、保安服装、标志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收缴;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制作、销售、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相对统一保安人员服装、标志式样,并从制作、销售、配发、使用等环节上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保安培训机构必须是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的公安(警察)院校或具备培训条件的正规学校。保安人员培训要坚持本地培训本地使用的原则,不得搞跨省培训。对未经公安厅、局批准建立的保安培训班、学校、中心等,一律予以取缔。对以搞保安培训为名诈骗钱财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保安从业人员一律实行持资格证书上岗的制度。新招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掌握录用条件,坚持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培训,并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未经培训考核并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保安服务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要制定保安人员培训大纲、资格证书考核标准、资格证书规格标准以及具体实施办法。保安人员资格证书由地、市公安机关颁发,实行年度注册检验。对现有保安人员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资格认定,符合条件的补发资格证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补课培训,仍不能达标的予以淘汰。对一年之内有3次违纪记录或有非法搜身、非法拘禁、滥用警具械具、侮辱他人等违法记录的,必须坚决清退。
这次清理整顿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公安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要由一名主要或主管领导同志负责,成立由治安、经保、纪检监察、审计等业务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认真组织部署,切实抓好各项整顿措施的落实。对清理整顿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以至走过场的单位和地区,要坚决按要求重新进行清理整顿。在清理整顿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要注意及时推广典型经验,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取得预期成效。
以上请报告党委、政府后贯彻执行,开展工作情况专题报部。
附件:清理整顿保安服务行业方案(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