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6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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