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公检法考试面试备考:切莫陷入面试误区_公检法考试面试指导
季羡林先生曾经说过:“真话不全说,假话全不说”,这是说话的艺术,也是处事的哲学。对于公检法面试这门以语言交流作为考察形式的学科而言,更是受用至深。大部分考生总是希望极尽所能地表达自己的全部意思,殊不知古人也曾言“话多必失”。因此,想在公检法面试中脱颖而出,旗开得胜,自当应避免误区,字字珠玑,恰到好处。公检法考试网建议大家规避以下几点误区:
一、言多必失
公检法面试一般为结构化面试,在一些地方可能会出现半结构化或者无领导面试,但是无论何种面试形式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时间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公检法面试就是要做到单位时间内面试内容的精准表达,不废话、不拖沓。然而,很多考生在实践考试中总是不自觉地、或者有意识的想把一个问题表达圆满,最终导致内容过分追求全面而失了观点,内容太过丰富而耽误了时间,极易给考官造成啰嗦重复,没有逻辑,没有立场,条理不清的印象,最终的结局自然是不尽人意。因此在面试中考生更应首先着眼于答题思路的条理性,和侧重对于问题分析的深刻性,也就是说立足观点,适当分析论证,自然可以把一个问题讲清楚,说明白,也自能投考官所好。
二、假话糊弄
公检法面试中有时会涉及考生自身的自我介绍,而对于广大考生,特别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而言,很多时候不得不聊起学习成绩这个话题。但是对于大学时光未必十分专注于学习的考生而言,为了能够给考官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会在面试中大谈特谈自己的成绩如何优秀,用了很多虚词,且在整个成绩介绍过程中总是显得言辞闪烁。以为如此便可以糊弄住考官,让考官对其自身有较高评价,殊不知很多考官都经历过不止一次两次的考官经历,如此表现肯定不能得到考官认可,反而增加了其对考生不良的印象,最后也自然会被贴上不诚信的标签,结果便可想而知。因此在实践面试中广大考生切不可自作聪明,用假话、伪造的经历来糊弄考官。
三、真话全讲
考试固然要诚信,但并不代表我们要主动暴露自己的弱点,尤其在面试过程中,如果主动交代自己的劣势,自然是给自己下了套,最终裹足不前。因此,在实践的面试中要求广大考生做到不具优势的内容不讲、不具竞争力的经历不说、禁止的内容不谈(名字、年龄、学校、专业、具体家庭情况等)、敏感的话题不涉及等。学会适当避重就轻,减少失误,方能出奇制胜,取得成功。
以上三方面是广大考生在面试中容易走入的误区,公检法考试网希望广大考生能辨清利害、明白得失,沉重应对,最终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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