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公检法考试申论热点:“吃空饷”
爱军考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4公检法考试申论热点:“吃空饷”,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背景链接】-“吃空饷”事件频频曝光
2014年6月,有网友反映,陕西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王某吃空饷十余年,还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领双份工资。米脂县纪委以“长期在外兼职、从事第二职业”,决定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县水资源管理办一位负责人表示,“多年来,单位安排的工作,王某均能顺利完成,只是偶尔会提前下班”,“王某的妻子没有工作,家庭情况困难,所以才利用其他时间赚取外快”。此事一出,引起网友热议。
2014年1月,陕西省渭南市委全会通报称,大荔县副县长任某在其他县任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正在上学的儿子办理了工资关系,从2011年 11月至2013年5月累计领取财政资金4.5万余元。事件最终处理结果是,违规领取的工资全额上缴,任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标准表述】-治理“吃空饷”关键在于规制公权力
[政府官员吃“空饷”危害]
家庭困难,当然值得同情,但这种同情,不能成为违规兼职的借口,更不能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家庭困难和违规兼职原本是完全不相干、不容混为一谈的两码事。
频频曝光的吃空饷事件,不仅严重增加财政负担,而且败坏着社会风气。
一是对在岗人员不公平。只占编制不做事,只领工资不干活,让在岗人员工作量增大,心里的怨气增加,攀比心理滋生,长此下去,不利于国家公职人员队伍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对纳税人不公平。吃空饷者的工资和福利全部来自于纳税人。一个没有为纳税人做出贡献的人随便拿纳税人的钱,这是对辛辛苦苦贡献税收的纳税人最大的不公平。
三是对公平正义的社会原则不公平。公平正义是各级党委政府正在努力维护和构建的社会原则,吃空饷,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违反了这一原则。如果任由此现象蔓延,将对本就脆弱的公平正义环境产生巨大冲击中公.教育版权。
[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官员诚信缺失和道德底线失守。“吃空饷”是严重违背公平公正价值观的权力腐败,是与“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不劳不得”分配原则相背离的。部分官员为了自身利益,用身份特权将人员编制变为自家的自留地,把诚信和道德丢到一边。
二是人事及财政管理在制度存在漏洞。地方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用人信息不透明,编制管理混乱,给招考环节的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提供了便利。财政支出不公开,工资薪酬支出不透明,让吃空饷的人有可隐藏之处。 “公共财政”、“财务公开”虽然早已写进中央文件,实行却步履维艰。
三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没有一种人事管理制度是完美无缺的,而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则可弥补相关制度的漏洞。吃空饷之所以成为顽症,就在于长期以来监督手段不到位,监督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是惩戒力度不强。对“吃空饷”者处罚力度不够,责任追究制度缺乏足够惩戒力与威慑力,极易形成“扎堆儿腐败”。
[对策措施]
一是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将干部编制管理、干部任用工作纳入干部学习的内容,增强公职人员依法依规管理任用人员的责任意识。真正让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是规范编制的管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编制管理的混乱和不透明是造成“吃空饷”的重要原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其工资和福利待遇都源于政府税收,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这些部门的编制规划、编制使用,以及员工的录用、升迁、离岗离职等情况,自然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甚至可以考虑逐步推行编制实名制,推动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三是要强化法规制度的约束力。着重加强对人事和财政监管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停薪留职、借用借调等行为,健全层层审批及动态跟踪管理制度,特别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吃空饷”行为入罪量刑,使查处时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四是要完善监督机制。要着力改变治理“吃空饷”自上而下的单一格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快速查办及信息反馈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广大群众对“吃空饷”的监督,构建较为完善的监督网络。深入推进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公开,将编制、岗位、人员、工作信息等晒在阳光下,确保群众知情权,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怎么监督、监督什么”的难题。
五是要强化惩治的威慑力。只有惩治有力,预防才能有效。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从严,加大“吃空饷”者的违法成本,不仅要向“吃空饷”者追缴违法所得,还要清理出干部队伍,并追以刑责。同时还是对“吃空饷”行为实行源头追溯问责,对“吃空饷”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对涉及帮助“吃空饷”者违规操作的单位或干部职工,按照问责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予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或追究刑责,从而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遏制“吃空饷” 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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