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面试热点:应答不可凡事都辩证
多数考生对社会热点类题目比较犯怵,尚未开始答题便棋输一着。其实,大家在备考过程中,在明确命题意图和评分标准的基础上,只要能够清晰认识到自己在答题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可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专家从参加过公检法面试的考生的经历来看,大家为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经常辩证切入,但是凡事都辩证亦有不妥之时。
公检法面试考官评分的第一标准,便是一个“准”字,要求考生不仅要有破题,还必须要破准题,要亮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但实际上,多数考生都很难在极短的时间里,对某种社会现象特别是具有一定争议的社会现象,作出正确的判断。于是,不少考生都选择这样破题“面对这种现象,我们要辩证地看”。这就是典型的庸俗辩证主义,看起来好像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实际上是严重的套路化答题法,是考官深恶痛绝的一种破题方式,用这种方式破题,无异于自寻死路。
这里需要破除一个误区,许多考生将辩证法等同于“凡事都要辩证看”,从科学辩证法滑向了庸俗辩证主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辩证法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即分析问题的过程是两点论,要用全面、联系、矛盾的观点来分析,但在分析结束后,必须有一个具有明确倾向性的结论。
譬如鸦片战争,一方面它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开启了一段屈辱的历史;另一方面它也给中国人民带来了西方的科技、制度和观念,加速了中国打破封建主义、走向现代社会的步伐。但并不能因此就简单地得出结论,“对于鸦片战争,我们要辩证地看”,而必须看到,鸦片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难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我们最终认为:鸦片战争是一场非正义的侵略战争,这个结论就体现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结合。
言及于此,有些考生深感困惑:面对一个陌生的社会现象或具体事件,判断对错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如何快速、直接、准确地表明自己的立场?
最根本的判断标准,其实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重大理论,下面给大家四点建议:
(一)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标准,凡是有利于人民的,我们就要坚决拥护;凡是不利于人民的,我们就要坚决反对。
(二)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即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将这“三个有利于”视作判断是非曲直的主要标准。
(三)要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即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凡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我们就要支持;凡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我们就要反对。
(四)要坚持群众路线的标准,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高不高兴,当作判断工作好坏的主要标准。
这四个标准形同而神似,无一例外地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凡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者,我们就应该给予支持;凡损害人民利益者,我们就应该明确反对。拿着这条标准,就可以对一切社会热点作出正确的判断。
比如有这样一道真题:某市为方便群众办事,设立了“马上就办办公室”,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对此,你怎么看?关于“马上就办办公室”,社会上确实引起了争议,支持者认为此举有助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反对者认为此举涉嫌作秀。应当指出的是,支持与反对者的理由都没有错。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不少地方政府办事效率低下,群众意见很大,设立“马上就办办公室”虽然不能治本,但却能够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它体现出了地方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慵懒之风”的决心和意志,这是最本质的意义。可见,此举确实顺应了群众呼声、维护了群众利益,应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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