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指导:2011河南公检法考试采取的面试形式
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3285名(含全省森林公安机关309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其中省森林公安局7人,省辖市公安机关1149人(含森林公安机关69人),县(市)公安机关2129人(含森林公安机关233人)。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公务员局和省林业厅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2、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
3、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学生证等;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等;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资格确认时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参加体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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