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常识:人民警察的职责
人民警察的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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