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常识:公安机关的警种设置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依据职责分工设有以下警种:
二:户籍警察。依法管理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掌握辖区的人口情况,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等。
四:交通警察。依法管理交通、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处理交通事故和查处交通违章行为,并负责交通肇事案件的侦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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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消防警察。公安机关实行现役制的警种之一,依法组织、实行消防监督和进行消防工作,并负责对消防责任事故等方面犯罪案件的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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