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耀的警徽——记全国特级优秀警察卢永华
卢永华, 全国特级优秀警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候选人,西宁市公安交警支队城东大队执勤二中队中队长。
头顶警徽的庄严,肩扛生命的重托,高原都市一域,夏都街道一角,风雨为伍,寒暑相伴,弹指一挥十三载。在关乎“生死”的十字路口,安全是卢永华为市民坚守的底线,“交警”—————这两个字的分量也因此变得更重。
苦与乐
1992年9月15日,24岁的卢永华穿上了交通警察的制服,一生定格于这一自豪的瞬间。
夏练三伏,汗水顺着帽檐从鬓角流下,湿透的衣服刺得肌肤生疼,却不能解开一个扣子透透气。每次都是年近七旬的老母亲,非要亲手为他洗净衣服和帽子上的汗渍,看着他那张晒得黝黑的脸,眼里含着泪光。寒风与烈日,在他执勤的4500个日子里与他终日相伴,却没有一天将他征服。
下班高峰期车流如梭,一辆桑塔纳轿车冒闯红灯,处罚在所难免。司机无语,老板发威,大骂卢永华,“你不过是马路中间的电线杆子,顶多也就是个马路吸尘器,还把自己当人看”,这时围拢上来的群众已有四五十人,卢永华强忍心中怒气,回到岗位上疏导交通,众目睽睽下,谩骂持续了十几分钟。卢永华很委屈,委屈自己公正执法却不能分辩,委屈自己受了气却只能憋在心里。
等老板的怒气消了,卢永华义正辞严地说,“不论贫穷富有,生命不是儿戏,再急的事,也要为安全让道,遇到一次事故,抛开自己不说,家人的遗憾是没法弥补的。”老板面露愧色,接受处罚。
交警的心不是铁、不是钢,他们也有情感,也有一颗跳动的心。卢永华学会在忍耐中保持尊严,在冷静中履行职责。他时常告诫自己和队友,坚守在岗位上,就是为了守护一方平安,咱们吃点苦受点累算不了什么,委曲求全也只是忍受一时之辱,但只要上岗一分钟,就不能有丝毫懈怠,来不得半点马虎。
多年来,他坚守的岗位上,至今没有发生过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没有一起警容风纪的投诉,守望着这个平安的港湾,卢永华乐得其所。
“冷”与“热”
有人说,交警交警,傲人一等,傲,还不是手里有权。
卢永华知道,警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保持距离,不是保持冷漠。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1999年6月,一辆 “豫E”牌照的货车在湟光十字熄火,堵塞的车流排成长龙,喇叭声响作一片,司机面露难色。没有训斥,不开罚单,卢永华帮着司机推车,又为他借来修车工具,最后挥手送司机上路。司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会记着西宁,记着你。”
湟光十字东侧车辆拥挤,义乌商贸城人流密集,没有出租车停车点,乘客图方便,堵车间隙悄悄钻进出租车,卢永华时常提醒自己和队友,遇到此类事件,不能轻率处理,不要忙开罚单,要分辨清楚事情的真相,一旦处置不当,一方面会给司机师傅心理上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会给他们增加额外的经济负担。
处理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对交警普普通通;对司机来说,处理不当会影响他们的情绪。伤害一个司机,会多一群对你不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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