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春在奉献中闪光——记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公安局政委林玉华
刚满40周岁,有着12年党龄、10年公安局副局长生涯的林玉华,一直以“能吃苦、善作战、肯奉献、敢碰硬”而被同行和一方百姓所称道。从警19年,他先后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多次被评为市、旗两级政法行进工作者;1998--1999年度被评为全市“十佳执法标兵”;2001年,被评为全旗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被评为赤峰市劳动模范。
一、能吃苦,视工作为生命的全部
1981年,刚从呼盟警察学校毕业的林玉华被分配到敖汉旗贝子府派出所任民警,从那时起,所领导就非常器重这个血气方刚、年轻有为的小伙子,经常给他派任务、压担子,而林玉华也是来者不拒,只要有任务,他就争着上、抢着干。那时的贝子府地区治安形势复杂,治安状况较差,但不管发生什么案子,林玉华总是争先恐后,出现场、找证人、记笔录、抓捕犯罪嫌疑人、化解矛盾纠纷等等,哪样都少不了他。他的老家在敖吉乡,虽然距贝子府不足20公里,可为了工作,他竟然一连两个月没回家,第三个月,他和同事到敖吉乡调查一个案子,案件查完后,只进家门和父母打个招呼就又和同事一起回所。母亲望着瘦了一圈的儿子,心疼得要留他在家住一晚,好弄点营养为儿子补补身体,可他却说所里事太忙,硬是没有答应。
1989年,林玉华被调到旗局刑警大队,成了一名刑警。刑警大队给林玉华提供了更广阔的施展空间,他充分利用在警校所学到的侦察知识,并积极将这些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工作,因为年纪轻、精力旺、干劲足,他一个人顶几个人用,每年下来,由他所承办的案子占整个中队的二分之一以上,复杂的案子,难啃的案子,他几乎全包了。一次,长胜镇的一个村子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村民梁某家十几年积存的一万多元钱被人偷走。由于队里人手紧,林玉华领命后一人赶到长胜,为尽快破案,他拉上一名派出所民警当帮手,只在村里住了两个晚上,就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事后,失主紧紧拉住林玉华的手激动地说:小林子,没想到你这么有本事,只用两天时间就破了案,还把钱一分不少地给我追了回来,我们全家人一辈子也忘了你的大恩呀!
二、善作战,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警察的天职,从穿上警服的那天起,林玉华就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这个真理。
在贝子府派出所工作期间,贝子府的集贸市场和公共汽车上经常发生绺窃案件,老百姓叫苦不跌。林玉华暗下决心,一定要打掉这伙为害一方的窃贼,他主动向所领导请缨,并得到所领导的允许和支持。林玉华利用自己参加工作时间短、面孔生的优势,每天便衣出动,或混迹于市场小商小贩之间,或以一名普通旅客的身份出现在公共汽车上。经过近半个月时间的观察和跟踪,他终于摸清了窃贼的组织体系、团伙人数、行动规律和窝点。所领导非常重视,经过周密部署,在旗局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一举打掉了分别以市场和公共汽车为作案目标的两个特大绺窃团伙,共抓获团伙成员30余人。此后,林玉华凭借这次作战的经验,依然经常到市场和公共汽车上抓窃贼,而且每次都不放空,以至于那一带的绺窃人员每次想作案,都得先打听一下林玉华在不在,只要听说林玉华在,他们就绝不轻举妄动。据统计,仅一年时间里,林玉华共单独或与同事配合,打掉绺窃团伙15个,抓获绺窃人员70余人,为群众挽回损失17万余元。
1991年,年仅24岁的林玉华被上级任命为新惠镇派出所副所长。新惠镇是敖汉旗政府所在地,社情复杂,治安形势不容乐观。林玉华到任后,一头扎到社区里,不是到居民家中走访,就是与胡同里的老人唠嗑,再不就到机关、工厂和学校坐谈。由于林玉华说话和气,态度诚肯,又乐于助人,群众都愿意接近他,有困难找他,有什么情况也愿意向他反映。
1992年秋冬季节,新惠镇许多个体收粮点在夜间发生粮食和钱物被盗案件,一时间人心惶惶,议论纷纷。派出所和刑警队出动了许多警力,并成立了专案组,但始终没有什么线索。林玉华认为只要犯罪分子作案,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他利用工作之机有意识地接近群众,向群众了解有关情况。果然,一名群众向他反映,新惠镇居民刘某有一辆三轮车,经常在夜间出动。林玉华立即把刘某列为重点对象,并围绕刘某进行侦查。根据刘某行动的规律,林玉华和战友们精心布控蹲守,终于在一天夜间将正要行窃的刘某及另两名同伙现场抓获。经过审讯,共破获盗窃案件38起,涉案金额达13万元。几个月后,主犯刘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象这样的案件林玉华记不清破了多少,有人给他粗略地作过统计,在新惠镇派出所的5年时间里,由他单独破获或指挥破获的各类刑事案件多达4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0人,查处治安案件600余起,调解各类纠纷200余宗,救助危难群众180余人。
三、肯奉献,为国为民无怨无悔
由于林玉华工作成绩突出,1996年4月,刚刚30岁的他就担起了旗公安局副局长的重任,在这个位置上,他先后分管过刑侦、治安、国保、经侦等工作,但无论分管什么,他都会干得非常出色,都能得到上级和下属的认可和好评。
从2000年起,林玉华开始分管治安工作,当时,四家子地区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盛行,经常发生爆炸伤亡事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面临巨大威胁。在这种形势下,林玉华认真总结几年来公安机关清理整顿非法生产的经验教训,认为治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就象当年大禹治水一样,不能堵,只能疏。为此,他经过认真调研,向旗委政府提出了“规范烟花生产,创建烟花工业园区,让烟花企业走规范化、合法化生产经营之路”的大胆构想。此后,他又结合工作实际,多次向旗委、政府以及赤峰市公安局和自治区公安厅提出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的建议。由于他的构想和建议合法有据,实际可行,且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因此得到了旗委、旗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一致认可。随后,林玉华上河北、下湖南、跑呼市,又是学习考察,又是申办批文,经过他近一年时间的奔走呼吁,终于使四家子烟花工业园区的建设项目得以开工。
在工业园区建设中,林玉华更是马不停蹄,即要当指挥,又要当设计师,还要协调相关事务。他组织治安民警认真学习《烟花爆竹工厂安全设计标准》、《烟花爆竹工厂安全生产规范》以及《烟花爆竹工厂质量标准》等相关资料,还带领民警到外地参观、借鉴烟花爆竹工厂的建筑模式。同时,50多处规范作业区的选址、设计,他都亲自参与,严格要求,坚决把住规范建厂的关口。为了保证质量,他经常吃住在工地,有时一连十几天不回一趟家。
在规范建厂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尽最大可能为群众和投资商提供服务。在他主持下,所有作业区的图纸设计、厂区规划都由民警完成,而且不收厂方一分钱,仅此一项,就为投资者节省开支30多万元。对生产户筹备作业区需要公安机关帮助的其他事项,林玉华和民警们保证随叫随到,上门服务。2003年成立危管大队后,林玉华指示在四家子镇设置常住机构和警力,对选址、设计、指导生产、开辟市场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管理服务。园区烟花爆竹生产户开工生产后,为保证生产秩序和生产安全,林玉华带领民警对园区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治理,并建立了档案,还先后组织十几期安全培训班,他亲自给安全员们上课,对厂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大大增强。与此同时,他还组织警力加大对非法生产的打击力度,严惩非法生产者,使四家子花炮生产不断规范,不断壮大。
到目前为止,四家子镇已建立规范化烟花生产厂家81家,近4000户生产户进厂进行规范化生产。2005年,四家子镇花炮产值突破1.5亿元,实现利税2000万元。如今,在四家子镇的带动和影响下,花炮产业已在敖汉形成燎原之势,全旗8个乡镇拥有花炮产业,花炮厂已超过120家,这项历经百年的传统产业,又焕发出新的生机,成为拉动一方经济快速发展的火车头。
敖汉旗的花炮产业所以有今天的局面,林玉华功不可没。对此,政府和人民没有忘记。2000年,林玉华被赤峰市人民政府荣记个人二等功;2002年,又被旗委、政府评为全旗工业园区建设先进工作者;2003年,被评为全旗花炮产业专项推进先进个人;2004年,被评为全旗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同年,光荣地当选为赤峰市劳动模范。
四、敢碰硬,一身正气写春秋
林玉华执法铁面无私、雷历风行,敢于碰硬,从不为人情和金钱所折腰。
2003年,城区派出所民警查获一起涉案金额8万元的赌博案,而参赌这人都是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当时许多人找他说情,要求网开一面,甚至还有一些有“背景”的大人物给他打电话、写条子,但林玉华就是不“开恩”,一个一个地挡了回去。他对办案民警说:“你们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只要依法办案,一切后果我来承担!”在他的鼓励下,民警们放开手脚查办案件,并严格依法对所有涉案人员进行了处罚。
分管刑侦工作期间,林玉华带领民警将多年横行乡里为害一方的一个恶势力团伙打掉,暂时漏网的团伙头目给林玉华打电话威胁他,认为就是林玉华跟他过不去,并扬言花10万元钱买林玉华的一只胳膊。林玉华不为所动,他义正严辞地回敬道:“不错,就是我跟你过不去,因为我是警察,你是犯罪分子,你不要抱侥幸心理,赶紧投案自首,否则,我早晚会抓住你!”见硬的不行,这个恶首又托人给林玉华送去一万元钱,求林玉华放他一马,林玉华断然拒绝,并让来人给他捎信:“只有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在软硬不吃的林玉华面前,恶首无计可施,只好选择投案自首。
从警19年,林玉华共抵制说情干扰办案者120余人,拒礼贿15万元,他说“公生明、廉生威”,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只有做到公平、廉洁,才能取信于民、才能执法为民。
2006年2月,40岁的林玉华又走上了旗公安局政委的岗位,如今他正和局领导班子一起,抓班子、带队伍、严执法、树形象,为创建平安敖汉、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一如既往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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