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优秀事迹:经济犯罪的克星
陈伟同志今年37岁,现任红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商业犯罪侦查中队中队长。自1998年参与组建经侦大队以来,他不断进取,逐步成长为一名办案能手,不仅主侦办理了全县一半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而且那些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工作更是少不了他的参与。在红安县,陈伟的名气逐年增大,一些经济犯罪分子对其更是闻“名”丧胆。
用坚韧的意志去攻城拔寨
在侦查办案中,陈伟有着一种坚韧不拔的精神,有着一种不破不休的劲头。凭着这些,他攻克了一大批重大案件。
06年5月,陈伟在工作中获取了一条线索,家住红安县城胜利西街的占某有销售假烟假酒的嫌疑,案值较大。进一步了解得知,占某2001年以前在一家副食批发部打工,之后没有固定职业,但经济条件较好。如果线索可靠的话,占某有可能是一条“大鱼”。他找到在县城从事烟酒销售的一些朋友,让他们帮忙了解一些占某的情况,但占某为人谨慎,从不与生人接触,一般人对他的事情知之甚少。
怎么办?是就此放弃,还是继续侦查?如果放弃的话,占某可能继续危害消费者。此时陈伟不服输的劲头上来了,他要对占某一查到底。
陈伟安排特情对占某进行重点监控。但时间一晃过去了半年多,还是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反馈回来。难道是占某洗手不干了?陈伟经过认真分析,认为年关将近,是烟酒销售的旺季,占某可能有大的动作。他再次叮嘱特情,一定要摸清情况。
2007年元月,特情反映,占某最近来往武汉较为频繁,县城的一家托运部也帮他托运了一批货物,这些货物被占某放在自己家中及两个亲威家,而这些地方有可能是他存放货物的仓库。
元月31日,案情终于有了突破:当晚占某要在家中与人交易。陈伟当即带领民警埋伏在占家附近。晚9时许,当占某带人进入家中后,陈伟他们突然袭击,当场查获了一批假烟伟酒。连夜,陈伟他们又在占某的两亲戚家中查出了假烟假酒。这次行动,共查获假冒“黄鹤楼”系列的香烟121条,假冒“白云边”、“黄鹤楼”系列的白酒49件294瓶,案值共5.3万元。这些假货正是他采取改头换面的方法,通过托运部运到红安的。同时,从占某家中搜出的一个账本显示,占某自2004年至今共销售假烟假酒价值12万余元。2月15日,占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批准逮捕。
2004年,县某信用社职工阮某因沉溺赌博,挪用储户存款20多万元。因害怕事情败露,阮某于9月底潜逃外地。信用社清点阮某经营的业务后,发现其冒用储户名义窃取存款23万元,遂向经侦大队报案。
陈伟被大队领导安排为此案的主侦民警。陈伟认真查阅了相关账目,调取了证据,接下来的工作是找到阮某。陈伟和办案民警走访了阮某的亲戚朋友,调取了其案发前后的通讯记录,发现其可能藏匿在广东一同学处。此时正值国庆长假期间,陈伟放弃了休假,毅然和同事登上了南去的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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