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4年公检法考试试题1

来源:[db:来源] 2015-08-21 19:12

  爱军考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4年公检法考试试题,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党要管党,主要包括( )。

  A.管党员

  B.管群众

  C.管军队

  D.管干部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测查考生党的建设(党要管党)理论素养。党要管党,主要是指党要管党员、管干部。

  2). 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B.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

  C.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D.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出具收据,加盖法院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章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A对,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B错,行政证据规定第7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D错,行政证据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C错,在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主要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根据行政证据规定,行政诉讼中原告提供证据仅限于下列情形: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②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③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3). 党要管党,主要包括( )。

  A.管党员

  B.管群众

  C.管军队

  D.管干部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测查考生党的建设(党要管党)理论素养。党要管党,主要是指党要管党员、管干部。

  4). 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合同,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B.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

  C.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D.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出具收据,加盖法院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章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A对,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B错,行政证据规定第7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D错,行政证据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C错,在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主要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根据行政证据规定,行政诉讼中原告提供证据仅限于下列情形: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②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③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5). 人若由于意外事故受伤,损伤了动脉要比损伤静脉危险得多,原因是( )。

  A.动脉内血液压力高,血流速度快

  B.动脉内血液含养料和氧丰富

  C.动脉内血液含较多的白细胞和抗体

  D.动脉管壁厚,损伤后难修复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血管分为动脉、静脉和毛细血管三类。动脉将血液从心脏运到全身各处,血管壁比较厚,弹性大,血液流速快,压力大,出血时血呈喷射状喷出,危险极大。故本题答案为A。

  

1 2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