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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法律常识习题训练6

来源:[db:来源] 2015-08-21 19:15

11.C。全国人大的常设性委员会主要是指各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辅助性工作机构,是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的、按照专业分工的工作机关。因此A项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因此D项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草案;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的法律草案向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B项错误。《全国人大组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因此C项正确。

12.C。法律规范开始生效的时间一般通过制定机关予以公告。通常有两种情况∶(1)自法律规范颁布之日起生效;(2)法律规范通过并颁布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

13.C。《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14.D。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15.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16.A。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公司依照法律规定解散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该案例中,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符合法律规定,所以A项正确。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所以B项错误。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所以C项错误。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对清算方案的编制无须经职代会同意,所以D项错误。

17.B。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是否返还原物。如果第三人是无偿地从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那里取得财产,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第三人如果是有偿地并善意地从占有人处取得财产,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占有人的占有是否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如果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且占有人非法转让,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即所有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第三人如果是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的,即使是盗赃、遗失物,所有人也无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

18.A。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无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19.C。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即当场能够有充分的证据确认违法事实,无须进一步调查取证。

(2)有法定依据。对于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了有关处罚的内容,实施处罚的人员当场可以指出具体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如果没有法定的依据,即使违法事实确凿,也不能当场处罚。

(3)符合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只有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可以当场进行,其他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20.A。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所在地乙市法院或者原告所在地甲市法院,从而排除D项。由于该规定是出自乙市地方性法规,而陈某在有管辖权的甲市法院起诉,甲市法院不适用乙市地方性法规,因此不存在复议前置,故B项不正确。同时因不存在复议前置,也就没有任何需要移送的理由,C项亦不正确。

21.C。《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由国家享有。”故A、B项错误,C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D项中该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著作权人死亡后50年不再受保护,而不是30年,D项亦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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