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5年南宁市青秀区法制办公室招聘协管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协管员,主要协助南宁市青秀区法制办公室开展政府法制相关工作。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一)政府法制工作协管员1名;
(二)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符合政府法制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的;
6、存在不适宜从事政府法制工作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日-23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5楼1502办公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南宁市青秀区法制办公室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260,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法制办公室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fazhiban,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能力等知识,面试考察应试人员政治素养、工作态度及工作协调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四)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南宁市青秀区法制办公室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招聘年限
实行两年一聘。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2050元/月,其中:
1、基本工资 1435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615元/月。
(二)用人单位负责依法交纳社保费(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附:《南宁市青秀区法制办公室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法制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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