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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枣庄市交巡警支队招考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0人公告_山东招警考试招考动态

来源:[db:来源] 2015-08-18 12:27

2015山东枣庄市交巡警支队招考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0人公告,中公招警考试网提供最新各省人民警察公告,及时发布整理最新招警考试政策、招警考试最新信息,供考生们参考。

因工作需要,枣庄市交巡警支队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考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3个,分别为指挥中心岗位、交管岗位和高速公路岗位,均为计算机系统操作员,人员分配根据最终工作需要确定。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高职),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退伍军人如条件优秀(如中共党员、受过嘉奖或具有省级及以上计算机资格证书等),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2、男性,年龄20周岁至26周岁(1989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1日期间出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枣庄市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与邪教或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记录,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适合录用的情形。

二、薪酬和相关待遇

1、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签定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2、工资待遇:

(1)工资为1450元/人/月(参照枣庄市最低工资标准)。

(2)加班补贴(全勤)180元/人/月。

(3)误餐补助66元/人/月。

(4)缴纳基本劳动保险(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单位不提供住宿及交通工具。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下载并填写《枣庄市交巡警支队公开招考报名表 》和《诚信承诺书》,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能够接通,否则视为无效报名。下载地址:枣庄人才热线(www.zzrc114.com)。将报名表(在正确位置上传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zzrc114@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6日之前。

(三)报名程序:

1、确认报名:应聘者需带齐以下材料于2015年7月28日到枣庄市龙头中路76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确认报名,招聘方将根据上述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明等证件。

(2)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均要求为原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内容:审核规定证件,测量应聘人员身高。

3、现场数码拍照。

4、现场交纳报名费用。

5、准考证的发放:见后。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上机考务费55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一)笔试:

1、笔试采用纸笔考试和上机考试的形式,纸笔考试内容包括:包括文科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交通法规等;上机考试为文字录入。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1日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待定;

4、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领取时间:2015年7月30日下午2:00—4:00。

领取地点:枣庄市龙头中路76号(市人力资源市场)。

5、笔试成绩的计算:以满分100分计,纸笔考试成绩和上机考试成绩各占50%。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2015年8月6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8月8日9:00—17:00;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满分100分计,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入围人员按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入围考生体检、考察合格,按各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三日无异议的,由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有关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布、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枣庄人才热线”网站公开发布。

八、本次公开招考由枣庄市交巡警支队、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实施。

九、联系部门及电话

枣庄市交巡警支队

联系电话:0632—3658527,联系人:郝鹏

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632—8889114,联系人:董恩民

枣庄市交巡警支队

枣庄市心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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