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数量及职位
面向防城港市公开招聘辅警人员1名,工作职责为办公室内勤。
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口所在地为防城港市防城区或港口区,身体健康。
(二)遵纪守法,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吃苦,作风正派,无不良表现。
(三)具备较好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精通office系列软件应用。
(四)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法学专业优先。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招收:
1.有违法犯罪记录、曾受过劳教、少教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文员工作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政审、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
2.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jxfive@163.com。或在防城港市人才网投简。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将以上材料复印件送至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公安局407号办公室。
3.报名材料不退回。
(二)面谈
报名信息经初审后,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时间)。面试地点:防城港市公安局四楼407办公室。参加现场面试人员请带齐相关证件原件。
(三)体检及政审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进行政审。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试用
聘用前试用两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200 元。
(五)聘用
经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实行合同聘用制度。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后月薪1500元(含五险),实行绩效工资。
工龄补贴:按周年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年内月工资增加30元。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
联系电话:0770—6126063。
附:防城港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防城港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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