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都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_四川招警考试招考动态
按照《四川省2015年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所有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为了保证体能测评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15年7月11日。
(三)体能测评的地点:
成都体育学院。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9号(从菊乐路对面的成都体育学院西大门进入,前行150米,位置图见附件2)。
(四)参加体能测评的所有考生须于当日10:30到测评地点集中,开始验证并进入考场。11:0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体能测评资格,不再验证入场。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即为体能测评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后进入考场。
(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仔细查看自己的编排分组情况,了解测评规则并按照相对应的编排分组情况进行检录、测评。在测评中,考生须根据本人身体状况,量力而行,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当准备好测评所需的运动服、运动鞋,参加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测评时,不得穿钉鞋。
(五)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六)考生进入测评场地后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七)考生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评,违者取消相关人员的测评资格。
(八)由于体能测评地点无停车场地,请考生做好相关安排。
(九)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提前作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
(十)考试中,如遇下雨等其它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具体测评时间另行确定,考务人员将现场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十一)体能测评结果于2015年7月14日,与面试成绩、各职位总成绩排名、后续事宜同时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相关网站网址如下: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cdhrss.gov.cn;
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www.gaj.chengdu.gov.cn;
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与培训管理处(电话:028-61888163)或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407323)咨询。
附件:1、《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成都体育学院位置图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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