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蚌埠市禹会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简章(50人)
为加强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城市管理协管员50名(其中女性协管员5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及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不对退伍军人的文化做要求,持退伍证即可);
3、无色盲、色弱,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蚌埠市区户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3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咨询电话:4021355;
报名地点:禹会区政府一楼政务服务中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报考人员可从“蚌埠市人事人才网”及“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内自行下载报名表)。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区人社局、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共同组织。
(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适应岗位能力。
加分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面试成绩予以加分,加分直接计入面试总成绩(实行累计加分,但总加分不超过3分,加分因素超过3分按3分计算),具体为:
一是持有汽车驾驶证,加1分;
二是退役士兵加1分,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加2分,多次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三是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加3分(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多次立功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三)体检、政审
面试后,按照面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时,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政审。
(本次招聘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岗位需要增补协管员时,将从本次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1500元,享受绩效考核奖,并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附件:禹会区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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