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公告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的公告(66名)
为充实消防监督管理力量,切实缓解公安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招消防文职雇员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结合省公安厅消防局委托要求以及我市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66名,不占机构编制数,主要从事消防监督执法辅助工作和消防宣传工作。
一、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内勤文秘、档案管理、窗口受理、辅助执法、接警调度、宣传教育、培训指导等内、外勤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条件:应聘对象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上述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学历条件: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汉语言文学、文秘、计算机以及新闻广播类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三)政治、身体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疾病。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
三、招工合同
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被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期为2年(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视情况转正或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合同。合同期满后视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予以续签或退回。
四、招聘去向
分配至市公安消防局机关、部分直属单位及拱墅、上城、下城、江干、下沙、萧山、滨江、富阳、景区、临安、桐庐、淳安等县(市、区)消防大队,实行定向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局机关计入上城区名额,直属单位计入下城区名额,特勤大队计入江干区名额)。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期间只享受不低于杭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合同期内年工资约3.5万元左右。住宿费用自行解决。具体内容以《劳动合同》为准。
六、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13号(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文一路7号日森大厦一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及失业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住地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近照2张、五寸照1张,接受现场报名。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计算机实际操作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占综合成绩1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范围参照当年公务员考试大纲。笔试形式为闭卷,100分制。
2.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占综合成绩10%,采用10分制,6分以上(含)为合格。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含)为合格。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统一组织。测试项目为徒手100米跑步。男性成绩在17秒以内、女性成绩在22秒以内为合格。
综合成绩(总分)由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40%和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成绩累加得出,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候选对象。如遇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候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候选。计算机实际操作考试、面试、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以上(含)不合格者淘汰。
七、体检、政审
政审以住地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为准。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试对象,其考试结果无效。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对象。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和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不合格者淘汰。
八、聘用公布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新世纪人才有限公司 邵炜
联系电话:0571-8720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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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名额分配情况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报名表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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