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朝阳市公安局招考辅警50人公告
一、招考方式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考计划及岗位
计划共招考辅警50名(男性),主要从事交通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考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朝阳市双塔区、龙城区和燕都新区常住户口;
5、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20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1984年3月9日——1995年3月9日期间出生);
7、身高170厘米以上;
8、军队退役士兵(士官)、公安院校毕业生或有C1以上驾驶证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不重复加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和少年管教的;
4、有纹身、烟疤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待遇
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市公安局于2015年3月4日在朝阳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lncyrc.com.cn/)和朝阳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www.cyga.gov.cn/)上发布招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9日至3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朝阳市信访局一楼信访接待大厅(朝阳市政府斜对面)。
2、报名者请下载填好并打印附件上的报名信息登记表(粘贴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时须携带报名信息登记表1份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驾驶证或退伍证的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费50元。
(三)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
2、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钢笔或碳素笔;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信息。
4、领准考证:2015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朝阳市信访局一楼信访接待大厅(朝阳市政府斜对面)领取。
笔试成绩评定后,按招考计划1:1.5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根据权重成绩,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
3、面试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政审)
体检和考核(政审)工作,参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辽人发[2007]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由市公安局组织进行。
由于体检和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权重成绩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具体时间、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培训
对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者在朝阳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天,没有问题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安局组织培训。
(七)录用
培训合格者确定为辅警,与公安部门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421-2610827
点击下载附件:《朝阳市公安局招考辅警报名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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