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龙江垦区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始建于1980年,隶属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行使市地级公安机关职能,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与禧龙大街交叉口东100米。为深入推进“人才强警”战略,不断优化公安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保证垦区公安事业持续发展的人才储备力量,垦区公安局决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公开招录25名具有专业特长的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六)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专科以上学历,中文、计算机、土木工程等专业优先录取;
(七)男30周岁以下,女28周岁以下,有实践工作经验或者特殊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八)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1日,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电子简历和填写完整的《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至电子邮箱kenqugonganju@126.com。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0451-55397009∕18704669357。
(二)网上报名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携带网上打印报名表、身份证、两张一寸照片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根据资格复查结果,按照计划确定参加笔试的人数,对通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
(四)经考试,确定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垦区公安局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一)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医疗、养老、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险,其中单位负担部分由垦区公安局财政解决,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二)月薪:1800至3000元;
(三)为受聘人员免费提供住宿、洗浴、健身等生活条件。
四、其它
(一)垦区公安局将给受聘人员提供良好的个人发展空间。同时,垦区公安局鼓励受聘人员在工作之余考取公务员和国家司法考试,并提供公务员和国家司法考试的学习环境。目前,得益于垦区公安局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氛围,已有多名文职考取国家公务员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二)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聘用;
(三)应聘者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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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表.doc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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