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雁江区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聘用报名条件
据“2015四川雁江区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聘用办案辅助人员公告”可知:2015四川雁江区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聘用报名时间2015年1月28日—2月3日;2015四川雁江区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聘用报名条件
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18—35岁之间(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2015年1月27日为准,即1997年1月27日至1980年1月27日期间出生);
(2)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无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
(3)具备与书记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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