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岑溪市面向河池市公开招聘公安协警和打非整违专业队员公告
经岑溪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决定面向河池市公开招聘公安协警和打击非法买卖土地及违法、违章建筑专业队员各100人(其中女队员各1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
3、初中以上学历,复退军人优先,非岑溪辖区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至1996年4月1日出生)。
5、双眼裸视力4.8以上,身高原则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河池市各县(市、区)就业服务中心。
报名地点 |
联系电话 |
河池市就业局 |
2102412 |
金城江区就业服务中心 |
2285306 |
宜州市就业服务中心 |
3146506 |
罗城县就业服务中心 |
8212382 |
环江县就业服务中心 |
8820551 |
南丹县就业服务中心 |
7212112 |
天峨县就业服务中心 |
7822654 |
东兰县就业服务中心 |
6322740 |
巴马县就业服务中心 |
6212182 |
凤山县就业服务中心 |
6812229 |
都安县就业服务中心 |
5271299 |
大化县就业服务中心 |
5822194 |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5月15日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军人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核原件,留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招聘办法
通过面试、考核和体检确定聘用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出满勤,22天)。
五、聘用管理
1.公安协警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由岑溪市公安局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三年。聘用人员归市公安局统一管理,聘用期内的工作服装、工作装备等按相关规定配备,统一安排食宿,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2.打非整违专业队员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由岑溪市国土执法大队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聘用期限暂定三年。聘用人员归市打非整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聘用期内的工作服装、工作装备等按相关规定配备,统一安排食宿,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特此公告
岑溪市公安局
岑溪市打非整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岑溪招聘打非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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