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2014年度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经研究决定,北京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聘用593名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考试,确定聘用的文职人员与北京市公安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市公安局非执法机关岗位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文职人员招考按照“一次报名,三次考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即文职人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三次考试。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七)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
(九)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计593人,共设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三类9个岗位(详见《招聘简章》)。 (一)技术保障类5个岗位:影视制作、宣传、计算机网络维护、通信设备维护、会计。
(三)行政事务类3个岗位:信息管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
四、笔试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593名文职人员的工作单位、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从2014年3月28日上午10:00开始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频道(http://www.bjrbj.gov.cn/bjpta/下同)和北京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bjgaj.gov.cn/下同)进行查询。
1.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日上午9:00至4月8日下午16:00。报名网站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频道。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笔试考试方法、科目和内容
(一)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笔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涉及简单数学推理及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对报考人员应具备的通用知识的考查。 (二)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5月15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频道公布。
六、招聘程序
(一)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16日至20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开具的正式证明)以及特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详见《招聘简章》)进行资格复审。5月20日下午16:00后不再接受资格复审,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二)面试前,《招聘简章》中“测试科目”栏除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四项外有其他测试项目的岗位,报考人员须通过报考单位组织的岗位技能测试。
(四)根据招聘人数,对通过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市公安局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
七、薪酬标准
详见《招聘简章》。
附件2:北京市公安局文职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简章》中市公安局内设单位联络电话。
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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