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201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61号)精神以及《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17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比例,海盐县各级机关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面试前,招录机关将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请于5月27日上午9:00-11:30到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武原街道华丰路1199号(人才小区8号楼)]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安排在5月27日下午14:00,体测地点在海盐高级中学(武原街道环城南路)。体能测评结束后公布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并在测评合格人员中,按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2. 报考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请于5月24日下午14:30到海盐县人武部二楼会议室(武原街道百尺北路11号)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军事技能测评。
3.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请于5月31日9:00-16:30到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武原街道华丰路1199号(人才小区8号楼)]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即领取面试通知书。咨询电话:0573-86035228(人力社保)。
二、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
1.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3,一式一份)),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于资格复审当天交工作人员。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一式两份)。
3.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海盐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海盐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3.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4. 选调生村官还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等其他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5.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6.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请提供全日制最高学历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
7.因部分省级电大工作延误,复审时应于2017年2月29日前毕业的电大考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考生可登录"学信网",将"学信网"上的页面信息直接打印,带来资格复审现场。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2月29日前毕业的,审查时视为已取得毕业证书。
7.关于考生第二专业的认定,统一以学信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其它要求
1.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请明确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尽快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73-86035228。
2.凡对本通知中所附附件不能下载打印的考生,可于资格复审当天领取相关表格进行填写。没有打印《资格复审表》(附件2)的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须知》和《温馨提示》。
四、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6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附件:1.2017年海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资格复审表;
3. 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
中 共 海 盐 县委 组 织 部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编辑:金丹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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