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12人公告
2017年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决定对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需增补的12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2017年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说明:1、30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27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2年11月27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77年11月27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12月2日(周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者入围。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十、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gtj.changsha.gov.cn)上予以公布。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十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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