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衡阳衡东县选配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县委巡察组41名公告
衡东县公开选配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突出"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从严把好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和县委巡察组干部的入口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选配工作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要求选配对象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突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职数
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35名,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6名,共计41人。
三、选配范围
全县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含二级机构)具有行政编制且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工作能力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选配人员的待遇
(一)选配人员安排至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或县委巡察组;
六、选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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