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怀化新晃县招聘19人公告
怀化新晃县招聘急需紧缺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规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晃发〔2015〕6号)文件精神,加大引进优秀人才力度,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型工作人员共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 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招聘工作程序
发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闭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五、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新晃县职业中专、新晃县乡镇中学教师岗位采用试教方式考试。
六、体检与考察
(一) 体检
七、公示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将在县城广告宣传栏、县人社局的政务公开栏及县人民政府网分别予以公示。
八、录聘审批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编制人事手续,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调查核实,提出核实情况后,报县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十、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务院令第652号、原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执行。
>>>新晃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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