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郴州汝城县招聘教师116名公告(第二批)
2017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2017年汝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1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1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9:00至2017年10月15日17:00。
3.上传照片。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递补方式。因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八)选岗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和时间节点要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市(含县市区)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8230888。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5-8229015。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汝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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