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月谈》|第17期:六大变化看刑法修正案(九)
编辑注:国家公务员考试必备申论资料《半月谈》。
刑法修正案(九)的六大变化
历经三次审议和多次修改后,刑法修正案(九)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更加严厉惩治贪污腐败、维护司法权威、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比现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刑(九)有六大变化。
变化一:更严厉惩治贪腐
【刑(八)】 对贪污犯罪的,根据贪污数额"划线"规定处罚。
变化二:更强调维护执法司法权威
【刑(八)】 规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没有对暴力袭警行为作出专门规定。
变化三:更有力保护妇女儿童
【刑(八)】 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阻碍其返回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责任。此外,刑法设有嫖宿幼女罪,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变化四:更注重维护社会诚信
【刑(八)】 对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身份证等行为设定了罪名。
变化五:再取消9个罪名的死刑
【刑(八)】 比刑(七)减少13个死刑罪名,保留55个死刑罪名。
变化六:更强力打击暴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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